即日起,全区禁止!违者处罚→
匠心勒流

当前,我区已进入森林高火险期,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的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六)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草、果园草等;应当自觉接受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登记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规用火行为和森林火灾应立即报告。森林火情报警电话:110或12119,区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区应急管理局)电话:18988512350。中秋国庆假期将至
外出的小伙伴们
要注意森林防火安全
进山入林不带火种
“十不准”请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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