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看懂!2023年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总部型机构申报开始
@佛山企业,注意了
2023年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总部型机构
申报开始啦~
申报条件是什么?需要哪些资料?
这份申报指南帮你一文看懂


符合粤商务规字〔2021〕3号文关于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总部型机构定义的企业或机构。
(一)申报对象应于2023年10月15日前向所在区经科(经促)局提交申请认定跨国公司地区总部/总部型机构材料,并由区经科(经促)局上报市商务局。
(一)申报企业经营情况信息表(详见附件1)。
(二)申报企业申请书(加盖企业公章)。内容包括:申报企业及其母公司基本情况;符合申报条件的说明(对照总部型企业的认定条件,结合企业情况作出符合认定条件的说明);申报企业母公司在华投资管理架构图(含投资关系和股权比例,以及佐证材料)。
(三)申报企业出资凭证(证明企业已实缴注册资本的凭证,如:银行入资凭证、FDI入账登记表等,复印件),为分支机构的,提供总公司拨付运营资金相关佐证材料。
(四)申报企业最近一年审计报告复印件(含审计报告附注)。
(五)申报企业母公司出具的关于申报企业管理服务职能的授权书或相关证明(原件并加盖申报企业母公司公章,模板详见附件2)。
(六)申报企业与授权被管理企业之间管理关系的说明(原件并加盖公章)及佐证材料。
(七)不少于3家被授权管理企业(其中至少有1家注册地在广东以外地区)的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中文翻译件),以及正常运营的佐证材料(如:最近半年的纳税证明、员工社保记录、开票记录等)。
(八)申报企业母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提供复印件及中文翻译原件)。
(九)申报总部型机构认定的,提供母公司在中国境内总公司累计缴付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美元的明细及佐证材料。如申报企业实际缴付资本超过200万美元(含200万美元),并已按上述第(三)项提供佐证材料的,本项可不提供。
(十)申报企业关于所提交材料真实、合法合规,并配合和接受有关部门开展相关评估、监督、审计的承诺书(模板详见附件3)。
(十一)申报企业同时需提交与上述纸质申报材料内容、顺序一致的电子文档(统一刻录成光盘,PDF格式)。
(一)申报对象应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合法经营,无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二)境外(含港澳台地区)跨国公司通过境外中间企业在我省投资设立地区总部的,该境外跨国公司可视为申报企业母公司。
(三)在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已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含外商投资性公司),其作为母公司在境内再投资设立的企业或机构不属于跨国公司地区总部认定范畴。
(四)认定中涉及本外币兑换的,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官网发布的2022年人民币年平均汇率为准。
(五)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在广东设立总部企业的,按照本申报指南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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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东商务、佛山商务
编辑:佛山市贸促会编辑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