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你的劳动合法权益!这些规定,你都了解吗?

@杏坛街坊
事关你的劳动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的这些规定,你都了解吗?



劳动者再次入职同一单位,还需约定试用期吗?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合同需支付经济补偿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情形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
因此,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者不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该怎么办?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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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材来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务微信、广东人社、杏坛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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