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至11月4日苗讯丨这种病与登革热相似?孕妇中招可能会导致新生儿小头畸形?



容
桂
·
下
周
苗
讯
—请积极接种加强针,共同筑起防疫大堤!—
【1】10月30日至11月4日容桂疫苗接种安排
【2】这种病与登革热相似?孕妇中招可能会导致新生儿小头畸形?
10月30日至11月4日
容桂疫苗接种安排
10月30日至11月4日,容桂开打灭活疫苗一二针、加强针,丽珠生物疫苗加强针,以及智飞疫苗一二三针,无需预约!无需预约!10月30日—11月4日接种服务时间具体安排:暨南大学附属顺德医院接种点:10月30日(周一)—11月1日(周三);新容奇医院接种点:11月2日(周四)—11月4日(周六)。两医院服务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暂停。
暨南大学附属顺德医院接种点移至预防接种门诊(门诊大楼正门右侧),请互相知照。

暨南大学附属顺德医院接种点
服务时间:上午8:00至11:30,下午暂停。
请市民前往预防接种门诊(门诊大楼正门右侧),可从医院东二门步行到达,谢谢配合!

新容奇医院接种点
服务时间:上午8:00至11:30,下午暂停。
温馨提示:新容奇医院2号停车场有大量车位供市民使用,请勿开进院区,谢谢配合!
新容奇医院2号停车场位置:
*为减少人员聚集及交通压力,请广大市民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前往接种!
这种病与登革热相似?
孕妇中招可能会导致新生儿小头畸形?

什么是寨卡病毒?

寨卡病毒病是由寨卡病毒(Zika virus,ZIKV)感染引起并通过蚊媒传播的一种自限性急性传染病。
早在1947年,科学家在乌干达森林中的一只恒河猴体内首次检测到寨卡病毒病,在1952年,发现了人类感染寨卡病毒病例。
目前,该病主要集中于南美洲、东南亚和西太平洋地区的热带和亚热带国家传播。

1
三种传染源
患者、隐性感染者和感染寨卡病毒的非人灵长类动物是该病的可能传染源。
2
四种传染途径
蚊媒传播:带病毒的伊蚊叮咬是本病最主要的传播途径。
传播媒介主要为埃及伊蚊,白纹伊蚊、非洲伊蚊和黄头伊蚊也可能传播该病毒。

母婴传播:包括宫内感染和分娩时感染,孕妇可能在分娩过程中将寨卡病毒传播给新生儿。
哺乳期感染者的乳汁中可检测到寨卡病毒核酸,但尚无通过哺乳感染新生儿的报道。

血液传播:可能通过输血传播,目前已有可能经输血传播的病例报告。

性传播:有研究显示女性生殖道分泌物中病毒检测阳性最长持续8周,而男性在感染后3个月仍可能从其男性精液中检测到病毒。
3
普遍易感
各类人群包括孕妇,对寨卡病毒普遍易感。曾感染过寨卡病毒的患者可能对再次感染具有免疫力。
4
流行特点
在热带和亚热带地区,寨卡病毒病一年四季均可发病。
孕妇感染可能会导致新生儿小头畸形?
寨卡病毒病的潜伏期一般为3~12天。人感染寨卡病毒后,仅20%出现症状,且症状较轻。
1
临床症状
中低度发热;
头痛、全身肌肉和骨关节痛、全身乏力;
非化脓性结膜炎;
皮疹(多为斑丘疹);
少数患者可出现腹痛、恶心、腹泻、黏膜溃疡、皮肤瘙痒等;
婴幼儿感染病例还可出现神经系统、眼部和听力等改变。

2
典型症状
孕妇感染寨卡病毒可能导致胎盘功能不全、胎儿宫内发育迟缓、胎死宫内和新生儿小头畸形等。

寨卡病毒病是自限性疾病,目前尚无针对该病的疫苗和特异性抗病毒药物,最佳预防方式是防蚊灭蚊。
预防寨卡病毒病

1
防蚊灭蚊
隔:外出时尽可能穿覆盖身体各部位的浅色衣物。
驱:在外露的皮肤及衣服上涂蚊虫驱避剂。
避:避免在蚊子活动高峰期(日出后和日落前两小时)在户外长时间停留。
装:家居安装纱门、纱窗,睡眠时使用蚊帐,将蚊子隔离在外。
灭:适时使用蚊香、电蚊拍、杀虫喷雾剂等进行灭蚊。

2
清理积水
封:正在使用的储水容器要严密加盖。
填:室外容易积水的坑洞用泥沙填平。
排:排清可能孳生蚊虫的积水,将缸、罐、盆、坛、瓶等闲置容器的积水倒掉,翻转倒放,避免积水。
清:清除卫生死角和垃圾,包括饮料瓶盖、垃圾袋、废旧容器等;水生植物要定期换水并清洗根部。

1
孕妇注意
建议准备妊娠及妊娠期女性谨慎前往寨卡病毒流行地区。
对感染寨卡病毒的孕妇,建议定期产检,每3~4周监测胎儿生长发育情况。

2
患者及无症状感染者注意
患者
发病后应采取有效的防蚊隔离措施(如病房/家庭安装纱门纱窗、使用蚊帐;清除蚊虫孳生环境;穿长袖衣裤、涂抹驱避剂等)。
发病后2~3个月内应尽量避免性行为或采取安全性行为。
防蚊隔离期限为从发病之日起至患者血液标本中连续两次病毒核酸检测阴性,两次实验室检测间隔不少于24小时;如果缺乏实验室检测条件则防蚊隔离至发病后10天。

无症状感染者
应采取有效的防蚊隔离措施(同上),防蚊隔离期限为自检测之日起10天。
自检测之日起2~3个月内尽量避免性行为或采取安全性行为。

2
计划出境人员、即将归国和归国人员注意
出境前:多途径了解目的地寨卡病毒病流行情况,并准备防护用品。
在境外:严格做好个人防护措施,防止蚊虫叮咬。若蚊虫叮咬后出现相关症状或体征要及时就医。
入境及入境后:如出现发热、头痛、皮疹、肌肉痛等传染病症状,主动向海关工作人员申报,报告旅行史,配合做好自我隔离和个人防护,并接受医学随访。

编辑丨杨运财
审校丨关雅莲、黄加浩、郭灿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