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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区看点 | @消费者们,佛山司法教你紧急避“坑”

佛山司法

虚构“原价”再打折?

网购钻石“货不对板”?

“套路加盟”,买家变卖家?

......

这些商家的行为

都在无形侵害着消费者的权益

今天是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和小司一起共同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佛山市禅城区普法办《法治视界》栏目结合今天“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节点,推出2期普法视频,用身边人说身边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方式进行普法。

3月15日,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在星元汇广场举办以“激发消费活力”为主题的公益宣传活动,西樵司法所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现场答疑等方式向广大市民普及消费维权、社会保障、法律援助等方面的法律知识。活动共接待20多位群众前来咨询,发放宣传资料近100份。

3月15日,南海区里水司法所紧抓金旗峰社区开展第一季度大型义诊活动的契机,携手社区进行“普法+义诊”的便民服务活动。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人民调解员及南海公证处工作人员在宣传摊位进行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宣传,解答如何处理消费纠纷等问题。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30余人。

3月15日,里水司法所联合里水市场监督管理所在里水嘉洲广场举办了一场大型的消费维权普法活动。活动现场,通过发放宣传资料、设置消费维权知识普及环节、现场解答等多种形式,使消费者更加深入地了解自己的权益。

为大力宣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激发消费活力”消费维权年主题,深入推进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南海区九江镇市监所、九江司法所、九江人民法庭等职能部门于3月15日在信基广场举办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普法宣传活动,活动中共接受群众法律咨询50人次,派发法律宣传资料800份。

3月15日,佛山市高明区司法局在荷城广场开展了“激发消费新活力 放心消费在佛山”为主题的消费维权普法宣传活动。普法志愿者向来往群众讲解消费者权利和义务、如何防范消费陷阱等内容,并现场答疑解惑。活动共向群众发放普法宣传页220余份,普法文创纸杯、法治小礼包等12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20余人次。

近日,佛山市顺德区伦教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对辖区内某商家进行执法检查。

检查发现,该店为宣传推广,推出了“超值尾芽套餐”“原价1088元、特惠价888元”“原价1388元、特惠价1088元”的促销活动。宣传海报上宣称原价为1088元的生意兴隆宴,现特惠价为888元;原价为1388元的大展宏图宴,现特惠价为1088元。

经执法人员调查,该商家在促销活动前七日内没有以海报中宣称的“原价”销售过该套餐,且之前也从未以上述原价销售过上述套餐。

商家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中相关规定,伦教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立即责令商家下架违法海报,并对商家进行立案查处。目前案件正在查办中。

诚信经营路更远
下列这些不正当价格行为

千万不要犯!

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

(六)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

(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经营者有存在上述不正当价格行为的,依法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发现相关消费侵权行为

可拨打12315、12345热线
进行投诉!

来源:禅城新闻、南海区司法局、佛山高明普法、顺德普法
佛山司法微信团队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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