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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环境管理!@南庄机动车维修企业,这份提醒请收好!

禅城南庄

近日,禅城区、南庄镇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召开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培训会,共有80多家汽修企业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现场

会议介绍了企业常见的危险废物处置问题,结合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剖析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环境管理的要求,引导企业规范做好危废仓设置、张贴新版危险废物标识牌、做好危废进出库管理台账、保留危废转移联单等工作。

随后,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参训企业到南庄某机动车维修企业开展现场帮扶培训,学习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合理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让企业对标对表,及时纠正存在问题。

生态环境部门对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现场帮扶培训

去年7月,佛山市生态环境局禅城分局梳理了汽修企业环境管理要求及法律责任,其中关于危险废物方面的内容如下

1.企业需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明确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常见的危险废物有:废矿物油、废漆渣、废铅蓄电池、废机油滤芯、废漆桶、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尾气催化净化剂、废含油抹布手套等;

2.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备案,按照要求通过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定期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等,详细内容可以参考《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

3.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详细内容可以参考《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1259-2022)》;

4.规范危废贮存,设置独立规范的危险废物仓,不同种类的危险废物分区存放;受场地限制无法设置危险废物仓的企业可以设置箱或柜作为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大小应满足所有危险废物的存放,不同种类危险废物有明显间隔,具备防渗漏功能或设置有防泄漏装置,对贮存设施、危废包装进行标识。详细内容可以参考《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 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 (HJ 1276—2022)》;

5.与有危险废物收集或处置资质的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合同,将危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法律责任

1.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的处所需处置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20万元的,按20万元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112条)

2.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并如实记录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112条)

3.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者其他生产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的,处所需处置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所需处置费用不足20万元的,按20万元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112条)

4.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的;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或者申报危险废物有关资料的;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或者未经批准擅自转移危险废物的;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或者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的;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112条)

5.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3吨以上的,构成污染环境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338条)

南庄生态所提醒机动车维修企业:要严格落实生态环境管理主体责任,强化危险废物规范管理,同时认真完成废气治理设施提升整治工作,从源头、过程、收集治理等方面减少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今后,生态环境部门将强化联动执法,严厉打击非法排放、随意倾倒、非法转移和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全面提升机动车维修行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和环境安全管理水平。

编辑 | 禅城南庄编辑部
审校 | 南庄镇宣传文体旅游办公室
来源 | 南庄生态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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