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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查!罚款!禁止上路!广佛跨市联动执法,重拳整治这种行为

梦里水乡

为规范渣土车运输

里水镇联合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

迅速行动、严查整治

连日开展执法行动

严控渣土车违法违规行为

4月9日晚,里水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开展渣土运输车辆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渣土车运输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本次行动于广和桥附近设卡,检查过往渣土车是否有办理垃圾准运证、是否严密覆盖上路、是否存在抛洒滴漏等情况。

渣土运输车辆整治行动现场。

期间,发现一部外地渣土车辆运输渣土未采取全封闭装载,执法人员已对司机进行批评教育,并将车辆移送到里水治超场等待处理下一步,里水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将继续依据渣土车的管理条例,进行精准打击,加大监管力度,确保渣土车规范运输。

跨市联合执法 重拳严查整治

为进一步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的规范管理,有效遏制建筑垃圾偷乱倒及跨市运输的违法行为发生,4月10日晚,里水镇综合行政执法办与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街综合行政执法办、和顺交警、石门街交警首次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渣土运输车辆整治行动现场。

此次行动设卡位置为广和桥收费站处,重点对过往渣土车辆严查整治,对运输车辆的非密闭运输、泄漏遗撒、带泥上路等违法行为开展执法检查。坚持逢车必查,对运输车辆违法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

渣土运输车辆整治行动现场。

同时,联合执法检查组还对车辆驾驶人员进行了建筑垃圾清运、扬尘污染防治及其他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

渣土运输车辆整治行动现场。

此次跨市联合执法行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人为干扰,对建筑垃圾偷倒及渣土跨市运输的违规行为起到了震慑作用,有利于净化辖区道路交通环境。并且,也加强了两地执法部门间的交流学习,实现优势互补,进一步提高了执法水平。

里水与石门街共商执法良策

为深化建筑废弃物源头治理,推动两地联合执法,破解过路违规“泥头车”治理难题,实现经验共享、合作共赢,日前,里水镇综合行政执法办与白云区石门街综合行政执法办就交界地区执法存在的难点、痛点,召开了跨市综合执法工作会议。

白云区石门街-南海区里水镇推进联合执法工作会议现场。

会上,石门街综合行政执法办介绍了当地的基本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难点,并表示希望以后可以加强两地的渣土车联合执法,同时加强对消纳场的管理。

白云区石门街-南海区里水镇推进联合执法工作会议现场。

里水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就双方关注的渣土车管理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建立两地沟通机制,加强有关工作信息的交流;二是加强渣土车的源头管理,想方设法找到土方来源;三是开展两地联合执法,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渣土车要重拳出击,建立良好的渣土运输秩序。

接下来,里水将继续加大对渣土车的管理力度,建立起联合执法沟通机制,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切实提高执法效率,逐步打通跨市执法“最后一公里”,助推里水“百千万工程”。

里水君温馨提示⚠

运输垃圾、砂石、渣土、土方、灰浆等

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

未采取全封闭运输的违法行为

将依法受到处罚

违反法条:

《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二十条 

运输煤炭、垃圾、砂石、渣土、土方、灰浆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全封闭装载,并保持车体整洁,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并按照规定路线行驶。

处罚条例:

《佛山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运输车辆未采取全封闭运输的,由市、区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运输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改正,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车辆不得上道路行驶。

未经核准

擅自处置建筑垃圾

或者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

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

将面临高额罚款!

违反法条: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七条第一款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

处罚条例: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施工单位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

(二)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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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里水乡编辑部

来源:里水镇综合行政执法办

编辑:卢美谕

校对:潘汶蔚

审校:郭璀、廖玟婷、吕燕珊、黎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