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党纪学习教育工作

4月24日,佛山市检察院召开党组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和中央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精神,贯彻省委、市委有关要求,研究部署市检察院党纪学习教育工作,审议通过了《佛山市人民检察院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玉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是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延伸和拓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发表重要讲话、作出重要指示,为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提供了根本遵循。
会议强调,全体检察人员要深刻把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大意义,不折不扣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以及上级检察机关工作要求,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重要实践,作为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检察事业的重要工作,在思想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会议要求,要牢牢把握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目标要求,把“实”的要求贯穿党纪学习教育始终,引导党员干部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言行准则。要抓住学习重点,在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上下功夫见实效,坚持逐章逐条学、联系实际学,抓好以案促学、以训助学,全面深入领会吃透其修订的重大意义、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坚决落实《条例》每项规定。要强化组织领导,把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院党组要精心组织推动、周密安排部署,院领导要以身作则,加强对下指导,确保党纪学习教育有力开展有序推进。要注重宣传引导,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优势,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坚持统筹兼顾,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同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服务保障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515”高质量发展战略目标结合起来,同完成全年检察工作重点任务结合起来,使党纪学习教育每项措施成为促进全年工作的有效举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