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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瓜吃完随手一扔?一男子获刑!

佛山消防在线

大家想象一下

当白天下楼提车时

发现汽车挡风玻璃被砸坏

车身有大量已干涸的西瓜汁

四周也散落了一地瓜皮

是什么感受?

近日

上海市闵行区某小区的

周某购买了西瓜

回家吃完后将其随手丢到窗外

砸坏了楼下一汽车挡风玻璃

据周某交待

当日购买了西瓜回家吃完后

将其随手丢到窗外

“是我素质太差懒得跑下楼

不应该从楼上丢东西的

真是害人害己”

目前

周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

已被闵行警方

依法采取取保候审的刑事强制措施

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近日,因高空抛物、坠物

导致的安全事故时有发生

孕妇被高空抛物砸断脚趾

2024年8月24日晚,孙先生(化名)和怀孕34周的妻子下楼散步时遭遇高空抛物,妻子被高处扔下的芝麻油玻璃瓶碎片击中右脚,导致右脚两根脚趾严重受伤,部分被切除。

男子被高空抛下的砖块砸中身亡

2024年8月26日,四川省江油市涪江三桥一居民楼下,一男子经过一餐馆楼下时,被楼上掉下的一块砖头砸中身亡

小到果核、塑料瓶

大到花盆、广告牌……

许多物件一旦从高空落下

就会变成人们头顶上的“炸弹”

高空抛物的危害有多大?

据专业实验测算

一枚重30克的鸡蛋

从18楼抛下能砸破人的头骨

而从25楼抛下

冲击力足以致人死亡

那么

高空抛物要承担怎样的法律责任?

一起来看看

高空抛物现象被称为“悬在城市上空的痛”。将物品从高空抛下极易造成他人人身和财产损失,轻则受伤、重则死亡,这种行为是对他人生命和财产的漠视。

2021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高空抛物罪作为刑事犯罪正式入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

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意见》规定

对于故意高空抛物的,根据具体情形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论处,定情形要从重处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罚,一般不得适用缓刑:多次实施的;经劝阻仍继续实施的;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又实施的;在人员密集场所实施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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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消提醒

高空抛物、坠物如此危险

“头顶”安全不容忽视

如何防范高空抛物风险?

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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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综合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