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庄赴港开展港澳青年就业创业政策推广

为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引入更多香港优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吸引在留学归国人员和港澳青年来禅就业创业。10月16日至17日,禅城区副区长何海虹带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庄镇公服办及经发中心有关负责人赴港开展港澳青年来禅就业创业政策推广、人力资源服务企业招商工作。 天安新材料、金意陶、源力生命、洲际领英、智联招聘、智通等企业,以及广东佛山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禅城区青年创业孵化基地等平台的负责人共同参与了这次活动。 在港交流期间,代表团拜访了大湾区人力资源及管理人员协会、香港城市大学职业与领导力发展处、香港内地学生联合总会校友会以及广东南粤人才香港公司、Talent Axis香港腾猎人力资源管理公司等机构,并向香港青年以及在港学习、生活的内地青年学子推介禅城区青年创业孵化平台、就业创业政策。 在香港城市大学,双方共同举办了就业双向交流活动。活动上,南庄镇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人向在校青年学生、科研团队等人才推广禅城区就业创业政策、禅城区企业岗位招聘。日后,南庄还将积极对接南粤人才香港公司、香港腾猎人力资源管理公司等香港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并邀请他们实地考察佛山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借助园区平台建设,探索建立“禅城需求,香港交付”的业务合作模式,将佛山市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打造为“人力资源供港”的业务流中心、信息流中心、活动流中心,通过业务链接,促进香港国际猎头、内地-香港劳务合作等企业落地园区。



@大湾区青年
就业计划生活补助业务手册请收下
(一)补贴对象:
参加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组织的“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的人员。
(二)补贴条件:
参加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组织的“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计划实习期间安排在我市就业。
备注:就业创业补贴所称“以上”、“以下”、“以内”、“不超过”、“不低于”、“不高于”、“不足算”,均包含本数。
每人每月1000元,最长不超过18个月。
《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知》(粤人社规(2021112号)。
本补贴可办理机关为:区级或以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佛山分为2级,分别为区级、镇级(街道)级。
(一)《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申请表》;
(二)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港澳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择其一提供);
(三)由工作单位出具并加其公章的出勤记录。
(一)办照时限:
1.补贴对象在本补贴项目实施区域参加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的,于计划实施期间,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2.条件符合、资科齐全,于以20个工作日办结(公示5个工作日)。
(二)办理流程:
补贴对象原则上季度(或半年)向所在地区级或以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上季度(或半年)的补贴,具体为:首次可按季度或半年申请上一季度或前半年的补贴,续申请时按首次选择执行,其中季度为自然年度的一、二、三、四季度,半年为1-6月或7-12月,最后一次申请不超过6个月。
(一)核验是否属于就业计划参加人员;
(二)核验申请人员出勤记录。
复核人员需写明复核意见,不能简单答字同意。
(一)反馈:相关结果以书信的形式传达给申请人;
(二)办结:财政部门对《大湾区青年就业计划生活补助汇总审批表》进行核定,核定无误的,将资金划至申请单位账户。人社部门跟踪并记录资金划拨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