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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巴西对华雾化器作出反倾销初裁

佛山商务

关键词:
巴西、雾化器、反倾销初裁

2024年10月8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Ministériodo Desenvolvimento, Indústria, Comércio e Serviços/Secretaria de Comércio Exterior)发布2024年第53号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雾化器(葡萄牙语:nebulizadores)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建议对中国的涉案产品征收不超过6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税额为0.83-2.62美元/件(征税详情见附表)。涉案产品为个人和家庭用雾化器,涉及南共市税号9019.20.20项下的产品。本案调查结束的截止期自2025年3月17日起,延长最多8个月。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024年5月17日,巴西发展、工业、贸易和服务部外贸秘书处发布2024年第20号公告称,应巴西国内企业OMRON Healthcare Brasil Indústria e Comércio de Produtos Médicos Ltda.于2024年2月23日提交的申请,对原产于中国的雾化器发起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2022年10月至2023年9月,损害调查期为2018年10月至2023年9月。

附表:巴西对华雾化器反倾销初裁建议征税表

原文链接:
https://www.in.gov.br/en/web/dou/-/circular-n-53-de-4-de-outubro-de-2024-588913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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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商务微信编辑小组
来源|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
编辑|叶珅
审校|李国华、刘丹红
*本文转自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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