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佛山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外贸方向)正在申报中!指引→

@广大企业,注意啦!
2024年度佛山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专项资金(外贸方向)正在申报中
支持9个项目申报
详情如下

支持对象:在佛山完成注册登记的企业。
支持标准:对参加佛山市重点推荐线上展会的企业,按照不超过实际支出50%的比例给予支持,支持金额不超过1.5万元。单一企业参加单一展会获支持金额低于1000元的不给予支持。
支持对象:在佛山完成注册登记的企业、商(协)会。
支持标准:支持企业参加市商务部门组织的的境外经贸活动,对参加企业的人员往返交通费及住宿费,按照最高不超过实际费用80%的比例给予支持,每次活动每家企业最多支持两人在3个国家或地区的费用,每家企业每次活动获支持金额,根据活动举办所在地区及企业前往国家或地区数量而定。
其中,中国香港、中国澳门最高0.6万元/每人;亚洲地区(不含西亚、中国香港、中国澳门)最高1万元/每人;欧洲、大洋洲、西亚地区最高1.6万元/每人;北美洲、中美洲、非洲地区最高2万元/每人;南美洲地区最高2.5万元/每人。活动涉及多个扶持标准不同的国家或地区的,以距离最远的国家或地区计算。在此基础上,企业每前往多一个国家或地区参加活动,支持金额增加0.5万元/每人,地区不限。每次活动每人获支持金额不超过3.5万元。
支持对象:在佛山市完成注册登记的企业、商(协)会。
支持标准:对组织本地企业参加重点展会或重点经贸活动并在项目实施前向市商务局报备,项目实施后达到预期效果的展览公司、商(协)会给予每场不超过5万元支持。
支持对象:2020-2022年未办且2023年以来首次在佛山试点银行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衍生品业务对应的基础外汇收支为货物贸易项下,且经试点银行认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以及小微企业主和个体工商户。
支持标准:对在试点银行办理外汇衍生品业务(包含外汇远期、期权)的企业,按照年度年化签约额每万美元补贴不超过50元人民币的标准予以扶持。每家企业支持金额不超过10万元人民币,低于1000元人民币的不给予支持。年化签约额=实际签约额×期限天数/365天。
支持对象:在佛山完成注册登记且经商务主管部门认可,承担国家、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工作站职责的商(协)会。
支持标准:对经向市商务局报备开展的对外宣传推广活动的相关费用,包括展位费用、特装费用、宣传资料制作费用等给予不超过80万元支持。
支持对象:在佛山完成注册登记且经商务主管部门认可,承担国家、省级外贸转型升级基地工作站职责的商(协)会。
支持标准:对经市商务局同意的在境外组织举办的经贸活动的场租费、翻译费、境外第三方机构承办费等相关费用给予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支持。
(一)网上申请。申请单位于11月15日前登录佛山扶持通网站(https://fsfczj.foshan.gov.cn)进行网上申报,逾期平台不能再进行申报资料录入。在扶持通上传的申报资料需在每页加盖公章。
(二)开展审核及报送纸质材料。网上申报结束后,各区商务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扶持通完成相关审核程序。11月24日前,各区将填写好的项目汇总表(附件2)和申报单位在佛山扶持通系统打印的纸质材料(纸质材料需带有扶持通系统水印)报送至市商务局,逾期不再接受材料。只完成网上申报而未提交纸质材料的,视为未申报。

申报通知原文、指引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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