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医药及化妆品违法!南庄公布3起典型案例→

佛山市禅城区某药店销售劣药案
2024年5月,南庄市监所执法人员根据检查情况对佛山市禅城区某药店涉嫌销售劣药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正在销售的“双氯芬酸钠滴眼液”已超过有效期,该行为构成销售劣药的违法行为。8月,南庄市监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0元和没收相关劣药的行政处罚。


1.购买药品时请到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正规药店购买。
2.要注意查看药品的生产日期、有效期、贮存条件等信息,确保药品在有效期内且保存良好。
3.保管好购药小票或网络购药凭证以及药品包装和说明书等,以便药品出现质量问题时进行投诉举报。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接下来,南庄市监所将继续用好执法稽查利剑,持续提升药械化安全监管,守好群众“药箱子”,为群众提供更加安全、有效的药品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