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心更安④|@收购商,水产品持有这个“证”,安全才能有保证→
佛山农业农村

水产品收购主体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相关法条,把好水产品从生产到市场的中间关:第三十八条规定,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销售的农产品,按照规定应当包装或者附加承诺达标合格证等标识的,须经包装或者附加标识后方可销售。第三十九条规定,从事农产品收购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按照规定收取、保存承诺达标合格证或者其他质量安全合格证明,对其收购的农产品进行混装或者分装后销售的,应当按照规定开具承诺达标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