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塘街坊,出入境业务寒假春节“延时办”“专场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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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所需材料:登录微信小程序“移民局12367”,通过办事指引,查询相关信息。

(四)所需材料:
1.16周岁以上内地居民交验居民身份证原件,提交近期有效符合出入境规定的数字相片(蓝底或白底大1寸的人像照片)回执。
2.未满16周岁的需提交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并由监护人陪同申请,交验监护证明(如出生证或载有父母为户主的户口簿或公证书)和监护人身份证原件(监护人为外国人或者华侨的,提交护照),并提交复印件;提交近期有效符合出入境规定的数字相片(同上)回执。监护人无法陪同的,可委托他人陪同,提交监护人委托书、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监护证明、陪同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3.在我市就业的外省户籍居民的未满16周岁子女,如需办理个人旅游签注业务的,除交验第2点所需的证明材料外,还须提交申请人在佛山核发的有效居住证;没有居住证的,须交验其在我市就业父亲或母亲连续缴满一年以上社保或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工作证明。除办理旅游签注以外其他种类签注的,还需提交与申请事由相关的材料。
4.办理换发护照或往来港澳台通行证的,还须交验原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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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您还有其他疑问
请于工作时间拨打
咨询热线0757-12367
或登录微信小程序“移民局12367”
查询相关信息
来源:佛山市公安局
编辑:莫小文
审校:佘高红、黄高、黄静文、王梓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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