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一人野外违规用火被处罚!
2021年10月18日,更合镇停步村外来务工人员张某在“岗行咀”(土名)附近违规野外用火,被更合镇林业部门执法人员处罚。

更合镇林业执法人员现场执法
经调查,外来务工人员张某在停步村“岗行咀”(土名)临时租住,被发现时正用火烧生活垃圾及树枝。张某以上行为已违反《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的有关规定,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切实保护森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更合镇林业部门当场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当事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警告并罚款。

林业部门依法对张某处以行政处罚并要求其完全扑熄火种。
现呼吁广大群众,请遵守《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点击了解详细内容),在禁火时间内,禁止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焚烧生活垃圾等极容易诱发森林火灾的活动。凡违反本禁火令者将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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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校:李文震、邵禺铭、严永欢、谢婷婷、朱苏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