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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后,“选点”也别忘记啦!办理指南请收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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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备案指南

为了正常享受医保待遇

也别忘记在备案地

选定好定点医疗机构噢

一、普通门诊就医

选点规则:

除常(长)驻异地人员在备案地选点就医等特殊情形,自行到市外普门就医,医保不予报销

常(长)驻异地人员选点规则:可在备案地及佛山市选定共不超过3家定点医疗机构(其中1家需为基层医疗机构)。

办理途径:

1. 扫码登录“粤医保”微信小程序。

2. 点击首页“门诊选点登记”,仔细阅读“办理须知”后即可按提示操作选点。

二、门特就医

选点规则:

常(长)驻异地人员:申请的门特病种经确认后,可在备案地及佛山市选定共不超过3家定点医疗机构。

自行到市外门特就医人员:申请的门特病种经确认后,可在佛山市内及市外选定共不超过3家定点医疗机构。

注:选定的是参保地和备案地外的定点医疗机构,报销比例按市内同级别医疗机构降幅20%执行。

办理途径:

登录“粤医保”微信小程序,点击“查看更多”进入我要办事页面,点击“特定门诊选点登记”,仔细阅读“办理须知”后即可按提示操作。

三、住院就医

常(长)驻异地人员:备案到地市即可,无需选点。

自行到省内市外住院就医人员:无需备案,可在定点医疗机构现场联网报销。

自行到省外住院就医人员:备案到地市即可,无需选点。

自行到市外定点医院住院的,报销比例按市内同级别医疗机构降幅20%执行。

省流版




来源: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编辑:佛山新闻网 陈燕萍

校审:石唯廷、张子晗、李敏贤、陈绮婷

声明: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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