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高明区第七批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第四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工作开始

高明区第七批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
第四批区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
申报工作正式启动啦!

申报需要哪些条件?材料该如何准备?具体申报流程是什么呢?
别着急,小编已经帮你把重点都划出来了~


一、高明区第七批区级
非遗代表性项目申报
1.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申报项目应对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有积极作用;
2.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项目应当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
3.典型性、代表性。项目应当具有展现民族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
4.世代传承、活态存在。项目应当具有世代传承、活态存在的特点,具有鲜明的民族或者地域特色,并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一)申报流程
1.递交材料: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向所属镇(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递交申报材料,由其调查及指导相关申报材料填写,汇总后报送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材料初审: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材料齐全、符合申报条件;
3.专家评审: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通过初审的项目进行评审,部分项目将会进行实地考察及论证,最终提出推荐名单;
4.公布名单: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收到推荐名单后,通过审核、评审、公示、审批等程序后向社会公布,公示无异议后,报高明区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二)申报材料
1.申报请示:各镇(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撰写非遗项目申报请示,并附申报项目名单;
2.项目申报书;
3.辅助材料:代表性图片5-8张、授权书、项目分布图历史证明材料等。

二、高明区第四批区级
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申报
申报条件
1.爱国敬业,遵纪守法,德艺双馨;
2.熟练掌握其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和核心技艺,有能力、有意愿长期开展该项目的传承工作;
3.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
4.长期在本地积极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
5.传承谱系不少于三代;
6.截至2025年5月30日,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
7.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益性宣传。
以下情况暂不推荐
1.在项目领域内有争议的传承人;
2.丧失传承能力、无法履行传承义务的传承人。
(一)申报流程
1.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个人向项目保护单位提出申请;
2.递交材料:项目保护单位向所属镇(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递交申报材料,由其调查及指导相关申报材料填写,汇总后报送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2.材料初审: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材料齐全、符合申报条件;
3.专家评审: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领域的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通过初审的资料进行评审,对部分传承人将会进行实地考察及论证,最终提出推荐名单;
4.公布名单: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收到推荐名单后,通过审核、评审、公示、审批等程序后向社会公布,公示无异议后进行正式公布。
(二)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项目保护单位撰写推荐申报区级非遗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的请示,并附推荐名单;
2.项目申报书;
3.辅助材料:体现有关申报人成就的证明材料(复印件)等;其他有助于说明申报人具有代表性的文字、图片或音像资料等。
请各镇(街道)宣传文体旅游和教育办公室于2025年5月30日前将代表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资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申报书、申报表、辅助材料均一式三份,其余资料各一份)报送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联系单位:佛山市高明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联系人:谢洁清、陆卓莹
联系电话:0757-88287083
地址:佛山市高明区荷城街道沧江路420号区博物馆

1.佛山市高明区第七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推荐名单
2.佛山市高明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
3.保护单位授权书
4.代表性传承人授权书
5.项目分布图参考样式(高明扎狮)

1.高明区第四批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推荐名单
2.高明区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申报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