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一中等11所学校名额分配情况公布!


根据招生考试工作意见
佛山市第一中学等11所学校
每所安排50%的
普通生计划名额分配(指标生)招生
佛山市第一中学名额分配
面向全市招生
其他10所学校
面向区内招生
按符合基本条件资格考生人数比例
分配至初中学校
(一)具有本市户籍或经审核认定符合条件的非本市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二)综合表现评定结果应在B等级(含B等级)以上。
(三)中考成绩达到招生计划批次录取最低资格要求。
(四)具备在同一所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学籍。
佛山市第一中学名额分配面向全市各初中学校,其他10所学校名额分配面向所在区内各初中学校。各普通高中名额分配计划根据各初中学校符合基本条件的考生数占比情况,四舍五入取整核定。对分配名额数不足1个的,以区为单位将此类学校合并核定,即多所同类初中学校共享同一招生名额。
(一)名额分配的报名、填报志愿、考试、录取时间及程序遵循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统一安排。
(二)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成绩,分别设置佛山市第一中学和其余10所学校第一批招生录取最低资格要求,第一批第1层和第2层的名额分配的录取须符合录取最低资格要求,再根据考生志愿顺序和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合并共享名额分配的若干初中投档时视为同一所初中。
(三)佛山市第一中学等11所学校未完成的名额分配剩余计划转为普通生计划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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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2025-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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