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 文化事业建设费政策延续,2025-2027年继续减半征收


近日,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财政部、广东省财政厅和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相继出台延续实施文化事业建设费优惠政策的文件,明确自2025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文化事业建设费继续按照缴纳义务人应缴费额的50%减征。



中央政策延续:中央收入减征50%
广东政策同步:地方收入减征50%


1.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广告服务,是指利用图书、报纸、杂志、广播、电视、电影、幻灯、路牌、招贴、橱窗、霓虹灯、灯箱、互联网等各种形式为客户的商品、经营服务项目、文体节目或者通告、声明等委托事项进行宣传和提供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广告代理和广告的发布、播映、宣传、展示等。
2.提供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娱乐服务,是指为娱乐活动同时提供场所和服务的业务,具体包括:歌厅、舞厅、夜总会、酒吧、台球、高尔夫球、保龄球、游艺(包括射击、狩猎、跑马、游戏机、蹦极、卡丁车、热气球、动力伞、射箭、飞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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