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查此类违法,曝光多个典型案例→


案例一 近日,东莞交警在辖区内开展打击涉酒交通违法专项整治行动,司机齐某驾驶小车行驶至执勤点被查出酒驾嫌疑,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其含量为93mg/100ml,血液检验结果为94.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经询问,齐某与朋友晚上在附近洽谈业务时喝了几杯白酒,其认为自己精神状态很好可以开车,便心存侥幸开车上路,被交警当场查获。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二 惠州交警在辖区内开展酒驾夜查行动时,对一小车司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124mg/100ml,该司机涉嫌醉酒驾驶。 驾驶人交代,其当晚与朋友聚餐后自认为“酒量好”“很清醒”,便冒险驾车回家,被交警当场查获。民警现场对该车司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并将其带去医院进行血液检测。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三 江门交警在辖区内重点路口设卡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一辆粤F号牌小车驶入执勤点,该车司机江某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135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据了解,江某吃饭时喝了点酒,其自认为头脑清醒可以开车,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被交警当场查获。民警现场对江某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告知酒后驾驶的危害性及法律后果,并将其带去医院进行血液检测。目前,该案件正进一步处理中。 案例四 中山沙溪交警在辖区内开展夜查酒驾行动时,对司机李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为60mg/100ml,李某涉嫌酒后驾驶。 据李某交代,前一晚其与朋友吃烧烤、喝酒,当天凌晨,李某抱着“这么晚了应该没事”的侥幸心理,独自一人驾车回家,被交警当场查获。 李某对自己酒驾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对其作出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司机醉酒驾驶小车上路,结果酒气发作,连人带车冲入河中。 司机醉酒驾车途经某路段,直接撞上路边车位停放的车辆。 男子醉酒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机动车道行驶,撞上货车致重伤。


来源:广东交警
编校:辛裕祺
审核:康铮、张文海、骆俊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