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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入库资料管理的通知

佛山财政

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专项核查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申请材料需上传:

一、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本人近三年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工作未满三年的,提交工作以来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已退休未满三年的,只需提供三年内社保缴纳与相关退休证明材料;已退休三年以上的,不需要提供,但需要提供相关退休证明材料);

三、所在单位对申请成为评审专家的同意证明(加盖公章)(附件1),已退休人员以及无工作单位的申请人可不提供单位同意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前原单位同意证明);

四、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承诺书(附件2)。

请各专家于10月31日前按要求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云平台上提交变更信息和补充材料(附件1、2),届时仍未完成的将暂停评审资格。

附件:1.单位同意证明

         2.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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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市财政局  

2025年9月28日

(政府采购监管科联系电话:0757-83282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