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 | 两周发放补贴、批出贷款近1700万,三水扶农出实招!
2月26日,佛山市澳德丰农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三水区白坭镇康喜莱蔬菜专业合作社理事吴朝江前往佛山农商银行普惠金融部三水分中心,签订了续贷合同,获得贷款400万元。
2月15日,三水区印发了《佛山市三水区积极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扶农“十三条”);2月18日,三水个体农户黄先生收到了全区第一笔贷款资金。
自扶农“十三条”出台以来,三水通过金融服务、资金补贴、政务服务等方式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生产经营支持,帮助企业应对疫情渡过难关。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已发放补贴17笔、约共50万元,已审批通过“政银保”贷款44笔、共计1630万元。
水产业:资金周转有了“减压阀”
位于芦苞镇的佛山刘氏水产生态健康养殖基地内,好几方鱼塘上方铺上了透明薄膜。打开门帘走进去,温度骤升,鱼塘里时不时有皇帝鱼跃出水面。

佛山刘氏水产生态健康养殖基地内养殖皇帝鱼的鱼塘。/佛山日报记者梁欣莹摄
最近,佛山刘氏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总经理刘贻羡多了些笑容。
“鱼卖不出去,资金来不及回笼,眼看就要还贷了,心里很着急。”去年,刘贻羡通过“政银保”贷款200万元,今年2月中旬到期还贷。
按照往年的行情,春节期间是销售旺季。受疫情影响,如今大部分成鱼还呆在鱼塘里。加州鲈、黄骨鱼、皇帝鱼共计超过30万斤,价值700多万元。由于传统的酒店、菜市场渠道行不通,刘贻羡探索网络营销,通过微信群、淘宝网店、耀你直播等平台进行推广销售。但由于初次“试水”,还在起步阶段,收益未明显。
“有了这个政策,我通过6天快速续贷的方式,让资金迅速回笼。”刘贻羡说,如果续贷时间过长,资金链跟不上,无法开耕,企业很可能就撑不下去了。
经营水产养殖的家庭农场主刘启江也遇到了类似的问题。今年他只卖出了10%的商品鱼。200亩的鱼塘、近30万斤鱼,还要继续投入成本维持。按照扶农“十三条”进行申报后,他获得了区里对农业经营主体的4万元一次性补贴。目前资金已到账,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资金压力。
佛山农商银行普惠金融部三水分中心主任罗路成介绍,水产养殖具有规模大、条件要求高的特点,资金需求更为迫切。为了让资金尽快到达农户手上,扶农“十三条”建立了贷款工作绿色通道,由原来的常规审批时间12个工作日缩减为6个工作日。
“扶农‘十三条’对于提振农民的信心有非常大的作用,让我们看到了希望。”刘贻羡说。
种植业:蔬菜大棚有了建设金
“‘菜篮子’基地一次性补贴、‘菜篮子’基地区内直销店租金补贴、金融贴息、续贷……”在康喜莱的岗头片区生产基地,吴朝江给记者一一数出他们能享受到的政策条款。身旁的小番茄植株,开满了黄色的小花,挂上了绿色的果实。

吴朝江在岗头片区生产基地照看小番茄植株。/佛山日报记者梁欣莹摄
从2月22日提交400万元续贷申请材料,2月26日签订合同到放款到账,全流程用时不超过6天。此外,康喜莱通过扶农“十三条”获得的补贴金额,粗略估算超过20万元。
“去年考虑到今年年初除了春耕成本,还要投入沙围农业园的蔬菜大棚建设,资金量大,所以我们提前归还了去年的贷款,以便再续贷,确保有生产发展资金。”吴朝江表示,尽管春节期间出口了700多吨椰菜,但是由于防疫期间工厂、学校、餐饮行业等销售渠道不畅通,本地销售的农产品受到较大影响。
西江农业园(沙围核心区)是白坭镇推动乡村振兴的示范点之一,将打造成为集“高值农业、生态旅游、科技研发”为一体的现代农业园。已建有一期蔬菜大棚,正在建设的二期大棚预计总造价达上千万元。再加上春耕的用工成本、物料购置成本等,资金需求量不少。

白坭镇岗头村的农田上,农民已开始春耕。/佛山日报记者梁欣莹摄
吴朝江说,在这个特殊时期及时出台这么好的政策,为农业企业减轻了资金负担,也利于企业推进发展计划。
目前扶农‘十三条’的实施已进入正轨,接下来主要着力确保兑现落实,解决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三水区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结合扶农“十三条”第七条,三水出台了《佛山市三水区积极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支持农业经营主体平稳健康发展临时融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农业临时融资专项资金于本周正式启用,为农业贷款户续贷提供短期周转的政策性资金支持。

白坭镇岗头村的农田上,农民已开始春耕。/佛山日报记者梁欣莹摄
在白坭镇岗头村内,康喜莱自有耕地60多亩,合作社的农户社员耕地约3000多亩。此时,农户正在合作社的帮助下运用嫁接技术移栽黑皮冬瓜苗,如期开展春耕。
相关链接:三水扶农“十三条”
一、扶持对象
符合我区农业产业导向的农业经营主体,包括区级及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家庭农场、休闲农业企业(果蔬渔业类)、菜篮子基地、经营大户(连片经营300亩以上)以及农业贷款户(含“政银保”贷款户),以下统称农业经营主体。
二、扶持措施
(一)税收延期支持
1、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税收申报困难的农业经营主体,可在申请后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农业经营主体,由农业经营主体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3个月。
(二)援企稳岗支持
2、农业经营主体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农业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的50%。疫情期间用人单位未按时办理参保缴费登记、申报缴款、待遇申领等业务的,允许疫情结束后补办,延长期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待遇正常享受,不影响参保人员个人权益记录,不影响参保人员享受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待遇。补办应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
(三)生产经营支持
3、对承租区、镇(街道)两级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发包的农业用地的农业经营主体,免收2020年2月、3月份的租金。协调、倡议在我区运营的其他各级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减免租户租金。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社会资本的业主为租户适当减免疫情期间租金。对于2020年1月时无拖欠土地承包款,且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农业经营主体,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允许其延至6月份再缴交2020年度土地承包款。
4、对农业经营主体进行一次性补贴。补贴标准为:龙头企业、休闲农业企业、“菜篮子”基地、经营大户每个15万元;家庭农场每个4万元。
5、对我区“菜篮子”基地的区内直销店进行两个月的租金补贴。补贴标准为:月租金的50%。
(四)金融服务支持
6、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暂时受困的农业贷款户,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的农业贷款户,到期还款困难的可予以展期或续贷。对需办理展期的,由银行机构负责更新报送信用记录。
7、区出资1000万元与原“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专项资金(2000万元)设立临时性“过桥基金”,从本文实施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含6月30日),为“政银保”贷款户和其他农业贷款户发生的续贷贷款提供临时拆借服务,减轻续贷资金压力。
8、“政银保”贷款户在本文实施之日起至2020年6月30日(含6月30日)发生的“政银保”贷款(包括续贷)的贷款额度,可按原贷款额度上浮10%以上。单个“政银保”贷款户最高贷款额度不高于《佛山市三水区“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实施办法》有关规定。
9、农业贷款户在2020年2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发生的正常续贷和展期贷款,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50%予以贴息,市级及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示范社带头人,可按80%予以贴息。贴息期限为6个月,单个农业贷款户扶持资金总额最高10万元。
10、实施“政银保+”工作,以引入通过审批的农业龙头企业为“政银保”贷款农户提供担保的方式,提高农户贷款额度15%,为农户提供金融支持。
(五)政务服务支持
11、加大对农业贷款工作的协调力度,建立贷款工作绿色通道,由原来的常规审批时间12天缩减为6天。
12、加快办理省农业农村厅的《民生保供企业资质证明》,打通农产品运输障碍。
(六)叠加配套支持
13、对疫情防控期间上级出台的扶持政策与本措施有重叠的,经区政府批准后可叠加享受本措施。对上级出台相关政策要求区级配套支持的,依照要求予以配套,最大限度支持农业经营主体。
视频拍摄/佛山日报记者梁欣莹
视频剪辑/佛山日报记者林泳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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