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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潮南哪些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官方通告来了

南方plus

近日,汕头市潮南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划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汕头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等法律法规,划定潮南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该通告自2026年2月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2月5日止。

红线范围内的区域为禁燃禁放区域。

该通告指出,禁放区域内任何时间均不得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以及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行为人为未成年人的,由其监护人承担。

而因重大公共活动、重大节日申请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依法向公安部门提出申请,取得《焰火燃放许可证》,并由符合行业标准规定条件的燃放作业单位在指定时间、地点燃放。

此外,A级、B级烟花爆竹产品以及燃放时需加工安装的C级、D级烟花爆竹产品,应由具备燃放专业资质的人员燃放。烟花爆竹产品级别根据相关强制性国家标准予以认定。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是本单位燃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做好本单位燃放安全管理工作。

对于擅自在禁放场所燃放烟花爆竹的单位和个人,群众可以进行劝告和制止,也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110”报警电话等途径进行举报。

南方+记者 张伟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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