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调整意见的通告
1. 现行《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年修编补充汇总版)因城市发展进入高质量阶段(粤港澳大湾区节点城市、广佛同城化纵深推进等),部分条款已难以适配新形势,需进一步完善。 2.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为完善城市规划管理技术体系,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规定》调整意见,要求填写《调整意见表》明确调整条款、内容及依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6日。 3. 反馈方式包括邮寄至佛山市禅城区玫瑰东路2号指定科室或发送邮件至指定邮箱,同时提供《规定》原文、意见表及调整方向参考等附件供参考。

现行《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年修编补充汇总版,以下简称《规定》)自实施以来,为规范我市城市规划编制、建设项目管理,保障城市空间有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近年来,随着《佛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获国务院批复实施,国土空间规划改革持续深化,佛山作为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城市发展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广佛同城化纵深推进、城市更新提质提速、产业转型持续升级、民生需求不断提升,现行《规定》部分条款已难以完全适配新形势、新要求、新实践。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体系,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规定》调整意见,如有建议和意见,请填写《〈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调整意见表》,明确调整条款、调整内容、调整原因及依据,并于2026年4月6日前以信件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给我局。
征询意见时间:2026年3月5日-4月6日
1.通讯地址:佛山市禅城区玫瑰东路2号佛山市自然资源局综合技术科(联系电话:0757-82366029,邮编:528000);
2.电子反馈:将意见表原件及扫描件(单位加盖公章、个人签字)发送至邮箱:iuff@fszrzy.foshan.gov.cn,邮件主题注明“《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调整意见+单位/个人名称”。
附件:附件1.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20年修编补充汇总版)
附件2.《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调整意见表
附件3.《佛山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调整方向参考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