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来啦!消费开发票,好运来报到~
1. 活动时间为2025年12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广东省内(不含深圳市)零售、住宿、餐饮等行业经营者向个人消费者开具价税合计100元(含)以上普通发票可参与;2026年2月1日至3月31日,不含广州市、深圳市、东莞市、江门市。 2. 奖项分定额奖项(800元、500元、300元、200元、100元、50元、20元、10元共8档)和随机金额奖项(1元至9元),共9个等级,中奖者即时弹窗提示,奖金通过第三方支付。 3. 参与需登录“粤税通”小程序并通过“粤信签”实名登录(与微信实名一致),扫描发票二维码或输入代码、号码参与;已作废/红冲、税务代开等7类发票不可参与。 4. 经营者拒开发票或开假票,消费者可向税务机关投诉;政策依据为《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优化“粤享暖冬 乐游广东”发票抽奖活动的通告》等。



发票抽奖指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