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的药品在医保目录内却不能报销?可能是这些原因
1. 医保支付范围并非对药品说明书的修改,临床医师依据患者病情合理用药不受限定支付范围影响,但超说明书及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的用药目前未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需由患者承担相应治疗费用。 2. 医保对药品有明确限定支付范围,如某氨基酸注射液仅适用于经营养风险筛查、明确具有营养风险且不能经饮食补充足够营养的住院患者使用,门诊就医时此类药品无法报销。 3. 国家、省有关目录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相关要求,患者在就医时需做到合理用药、合规支付,以确保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

之前,我们讲过药品报销必须满足的条件
——纳入医保药品目录
(点击回顾→哪些药品能报销?)
那么,药品纳入医保目录
是否意味着一定可以报销?
还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今天E宝就来讲清楚
政策回顾
根据国家医保局发布的《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参保人使用《药品目录》内药品发生的费用,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01
以疾病诊断或治疗为目的;
02
诊断、治疗与病情相符,符合药品法定适应症及医保限定支付范围;
03
由符合规定的定点医药机构提供,急救、抢救的除外;
04
由统筹基金支付的药品费用,应当凭医生处方或住院医嘱;
05
按规定程序经过药师或执业药师的审查。

根据国家、省有关目录管理规定,医保支付范围不是对药品法定说明书的修改,临床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合理用药,不受限定支付范围影响;超说明书及医保限定支付范围用药目前未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需由患者承担相应治疗费用。
因此,在就医时做到合理用药、合规支付,才能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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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州医保
编辑:佛山新闻网 陈燕萍
校审:石唯廷、张子晗、李敏贤、陈绮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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