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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佛山这个条例征求意见中→

1. 佛山市司法局就《佛山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条例(送审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6年4月20日,公众可通过邮寄、邮箱、基层立法联系点及微信小程序“佛山市政府立法工作微平台”等途径反馈意见。 2. 条例亮点之一是构建市、区、镇(街道)、村(居)四级联防联控体系,明确19个部门及产权主体职责,覆盖全域公共区域与重点场所,形成跨层级协同防控格局。 3. 条例明确单位与个人防控义务,细化清积水、封粪池等8项要求,严控楼顶天台、公共区域等易孳生环节,从源头阻断病媒生物繁殖,推动群防群控。 4. 针对食品生产经营等病媒生物高发场所,条例强制配备防蝇防鼠设施并落实专人管控,对未达标或拒不整改行为设梯度罚款;同时规范市场化服务,明确服务机构资质、作业标准及禁业要求,促进行业规范发展。

佛山司法

为预防控制病媒生物的危害及其引起的相关传染病的传播,保障辖区群众身体健康,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市卫生健康局起草了《佛山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报送市政府转我局审查,拟作为我市地方性法规。现依法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市民可以通过市政府、市司法局门户网站以及微信小程序“佛山市政府立法工作微平台”查询《条例》起草说明及原文,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可查看公告。

01
意见征集截止日期

2026年4月20日前

02
意见反馈具体途径

1.邮寄至佛山市禅城区汾江中路211号佛山市司法局立法科(邮政编码:528000);

2.电子邮箱:

sfj_zhangmp@fssf.foshan.gov.cn;

3.向佛山市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提出;

4.微信小程序:微信搜索“佛山市政府立法工作微平台”或直接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后点击全过程民主立法——审查。

《条例》亮点内容

一、构建四级联防联控体系,压实全域监管责任

建立市、区、镇(街道)、村(居)病媒生物四级防控网络,明确19个部门及产权主体职责,实行“谁许可、谁监管”“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覆盖公共区域、重点场所与闲置地,形成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域协同防控格局,破解监管盲区难题。

二、细化全民防控义务,紧盯孳生地源头治理

明确单位与个人防控责任,细化清积水、封粪池、清垃圾、规范种养等8项具体要求,严控楼顶天台、公共区域、水养植物等易孳生环节,以环境治理为核心,从源头阻断病媒生物繁殖,推动群防群控落地见效。

三、聚焦重点行业监管,筑牢食品安全防护网

针对食品生产经营、农贸市场、建筑工地、再生资源回收等病媒生物高发场所,强制配备防蝇防鼠设施、落实专人管控,对未达标或拒不整改行为设定梯度罚款,严防病媒生物污染食品与环境,守护公众饮食健康。

四、规范市场化服务,提升专业防控水平

鼓励病媒生物防制社会化服务与政府购买服务,明确服务机构资质、作业标准与禁业要求,严禁违规药物与外包业务,推动行业协会建标准、评等级,强化从业人员培训,保障防控安全高效、规范有序。

来源:佛山市司法局立法科

佛山司法微信团队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