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不能这么用!| 每天学一“典”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环境保护法》《水污染防治法》等多部法律明确水资源保护责任,违法利用和破坏水资源的行为需承担民事责任、行政处罚,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2. 河道并非免费取水点、天然垃圾桶或排污暗道,此类非法利用行为存在违法性,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3. 依法护水、治水、用水是全社会共同责任,需以法律为纲,携手行动守护河流生态,共筑水清岸绿的美好家园。

是第三十四届“世界水日”。
水,
生命之源,
关系每个人的健康。
珍惜水资源,
守护水生态,
是我们所有人的义务,
但仍有人为了利益触碰法律底线……



河道不是免费取水点、
不是天然垃圾桶、
更不是排污暗道!
依法护水、
依法治水、
依法用水,
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让我们以法为纲、携手同行,
守护每一条河流、每一片碧水,
共筑水清岸绿,
生态优美的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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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高明法院
编辑:杨昊
审校:吕慧敏、冷瑞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