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个人贷款,新规发布!
1. 3月15日,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新规,要求所有个人贷款(覆盖银行、消费金融公司等各类放贷机构)必须明示综合融资成本,其包含利息、担保费、服务费等所有相关息费及逾期罚息等总和,且需逐项明示项目、收取方式、标准(年化)及主体,明确除已明示外不再收取其他贷款相关费用。 2. 新规对不同场景操作有明确要求:现场办理需借款人在签署合同前签字确认综合融资成本表,线上办理需弹窗强制阅读确认,线上消费分期在支付页面显著展示相关信息。 3. 新规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按“新老划断”原则,新增业务需严格执行明示综合融资成本的规定。

你有没有这样的经历,签贷款合同时只看到6%的年利率,但实际上背后还有担保费、服务费、咨询费……
针对这些不规范现象,金融监管总局、中国人民银行3月15日公布新规,要求所有个人贷款必须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让金融消费明明白白。
综合融资成本即所有和贷款有关的利息及各种费用的总和,包括但不限于正常履约情形下借款人需支付的贷款利息、分期费用、增信服务费等融资成本,以及违约情形下需要支付的逾期罚息等所有成本。
规定坚持贷款机构全涵盖,适用银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信托公司、小贷公司等各类放贷机构。
规定要求贷款人开展个人贷款业务时,向借款人逐项明示具体成本项目、收取方式、收取标准(折算为年化水平)以及收取主体。同时应明确提示,除已明示的成本项目外,贷款人及其合作机构不再向借款人收取其他与贷款相关的任何息费。
在具体操作方面,规定要求:
现场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应当在签署贷款合同或办理分期前,由借款人在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上签字确认。
线上办理个人贷款业务的,应当通过弹窗方式向借款人展示综合融资成本明示表,设置强制阅读时间,由借款人在签署贷款合同或办理分期前确认。
线上消费场景下办理分期付款业务的,应在消费订单支付页面以显著方式清晰展示综合融资成本相关信息。
规定将于今年8月1日起施行,施行时按照“新老划断”原则,新增业务严格按规定要求开展明示综合融资成本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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