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新规来了
1. 广东省农业农村厅依据农业农村部《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结合广东实际印发《通知》,明确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权限。 2. 《通知》目标任务及主要内容需通过“一图读懂”形式及文末“阅读原文”查阅具体原文了解。 3. 《通知》由佛山市农业农村局微信公众号编辑部发布,来源为广东农业农村,含编辑审校信息,文末附视频号推广及互动引导。
根据农业农村部《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条“从事父母代种畜禽(含品种和配套系)和商品代仔畜、雏禽生产经营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核发,具体核发权限由省级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的要求,结合广东省实际情况,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权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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