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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警方:打掉了以齐某敏为首的犯罪组织

1. 4月9日,吉林省公安厅专案组发布“齐某敏等人违法犯罪案件通报”,通报称已打掉以齐某敏为首的犯罪组织,抓获齐某敏等多名团伙成员。 2. 初步查明,该犯罪团伙多年来在吉林市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开设赌场、高利放贷、催收非法债务等违法犯罪活动。 3. 通报要求遭受侵害的单位、个人及知情人提供线索,正告涉案人员主动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同时警告包庇、隐匿资产等行为将被依法追责。 4. 公布举报方式:举报电话为蒋警官13604468769、陈警官13604478769,邮箱为jlsgat805@163.com,来信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A452号邮政专用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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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9日,吉林省公安厅专案组发布“齐某敏等人违法犯罪案件通报”。

近期,公安机关打掉了以齐某敏为首的犯罪组织,抓获齐某敏(绰号“老小”)、王某(绰号“小飞”)、朱某福(绰号“朱六子”)、谢某刚(绰号“元刚”)、俞某丰(绰号“小九”)等多名犯罪团伙成员。

初步查明,该犯罪团伙多年来在吉林市实施敲诈勒索、寻衅滋事、开设赌场、高利放贷、催收非法债务等各类违法犯罪活动。为进一步查清齐某敏等人的全部违法犯罪事实,公安机关通报如下:

一、凡遭受过该团伙不法侵害的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受害人及知情人,均可通过电话或信件等形式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关线索。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障举报人、受害人和证人安全及合法权益。

二、公安机关正告曾经参加过该团伙违法犯罪活动的涉案人员,要认清形势,放弃侥幸心理,尽快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争取宽大处理。对投案自首和检举立功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从轻、减轻处罚。

三、对于包庇、窝藏犯罪嫌疑人的,隐匿、转移涉案资产的,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通风报信、隐匿毁灭证据的,订立攻守同盟或妨碍证人作证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举报电话:蒋警官 13604468769

陈警官 13604478769

举报邮箱:jlsgat805@163.com

来信地址:吉林省长春市A452号邮政专用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