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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被当废铁处理掉后,能办理灭失注销业务吗?

1. 针对“机动车被当废铁处理能否办理灭失注销”的问题,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三十七条,机动车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情形灭失时方可申请注销,被当废铁处理不属于上述灭失情形,因此不能办理灭失注销业务。

佛山交警

机动车被当废铁处理掉后,能办理灭失注销业务吗?

不可以。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三十七条相关规定,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三)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造成机动车灭失的。

编校:康铮

审核:张文海、蔡坤、周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