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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三水区广大市民的一封爱鸟护鸟公开信

1. 三水区于春季候鸟迁徙期发布爱鸟护鸟公开信,指出生态改善使鸟类增多,但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野生鸟类等行为仍威胁鸟类生存,旨在守护生态平衡。 2. 倡议包括严守法律红线(坚决不食用依法受保护的野生鸟类)、抵制非法交易(不购买、饲养野生鸟类)、参与全民监督(举报违法行为),明确禁止食用、交易的鸟类种类。 3. 市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设立举报奖励制度,公布举报电话(0757 - 87719888)及地址,举报查实立行政案件奖励100元、刑事案件奖励300元,制度有效期至2026年12月底。 4. 呼吁市民从自身做起,积极抵制食用、购买、饲养野生鸟类,举报违法行为,共同绘就“绿美三水”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生态画卷。

三水发布

致三水区广大市民的一封爱鸟护鸟公开信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又到了候鸟迁徙、百鸟争鸣的美好时节。我们欣喜地看到,随着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越来越多的鸟类选择在此栖息、驻足,为我们的生活增添了无限生机与诗意。这些天空的精灵,是自然生态系统健康运转的关键一环,是维系生物多样性与生态平衡的飞翔信使。然而,非法猎捕、交易、食用野生鸟类的行为,依然对它们构成严重威胁,破坏了这份来之不易的和谐。

为守护我们共同的绿水青山,筑牢生物安全防线,我们特向全区市民发出如下倡议:

一、严守法律红线,坚决对食用野生鸟类说“不”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广东省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禁止食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食用依法受保护的野生鸟类不仅违法,更可能传播疫病、危害公共卫生安全。请广大市民彻底摒弃“野味滋补”的陈旧观念,树立“健康饮食、拒绝野味”的文明新风尚,坚决不购买、不食用任何来源的依法受保护的鸟类等野生动物(如黄胸鹀(俗称:禾花雀)、夜鹭(俗称:夜游)、黑水鸡、褐翅鸦鹃(俗称:毛鸡)、珠颈斑鸠、麻雀等)及其制品。

二、抵制非法交易,坚决对购买、饲养野生鸟类说“不”

任何非法猎捕、交易(买卖)、运输、携带、寄递、加工、利用依法受保护的野生鸟类活体、死体及其制品的行为,均为法律所严禁。请勿在农贸市场、餐馆饭店、网络平台购买或饲养依法受保护的野生鸟类。不参与、不纵容任何形式的非法交易活动,不为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野生鸟类提供场地、工具、资金等便利。

三、参与全民监督,积极举报违法行为

保护鸟类,人人有责,人人可为。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三水分局已设立对破坏鸟类等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的举报奖励制度。我们鼓励每一位市民成为鸟类保护的“监督者”和“吹哨人”。

(一)举报范围:主要包括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野生鸟类及其制品,以及为上述行为提供帮助、破坏栖息地等违法行为。

(二)举报与奖励:

方式:电话(0757-87719888)或至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环城路50号现场举报。

奖励:举报经查证属实,依法立行政案件查处的,每起奖励100元;立刑事案件查处的,每起奖励300元。(具体细则以区自然资源分局公告为准,制度有效期至2026年12月底。)

市民朋友们,保护野生鸟类就是保护我们自身的生存环境,守护它们的家园就是守护子孙后代的生态福祉。让我们携手并肩,从自身做起,从餐桌做起,坚决不食、不买、不养野生鸟类,积极举报违法行为,共同绘就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美三水”新画卷!

三水区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

部门间联席会议小组办公室

2026年4月17日

来源:三水区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部门间联席会议小组办公室

编辑:佛山新闻网 严婉明

审校:宋扬、罗旭仪、闵莘、朱广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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