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远法院:巡回审判“零距离” 以案释法守平安
1. 平远法院近日将庭审现场搬进河头镇向阳村村委会,公开审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以“当庭宣判+当场普法”方式开展“沉浸式”法治教育,吸引村“两委”干部、党员及周边群众40余人旁听,延伸基层法治宣传“最后一公里”。 2. 庭审中,被告人陈某因2025年11月酒后驾驶摩托车肇事(血液乙醇含量103.05mg/100ml)被法院当庭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双方均表示不上诉,庭审程序规范、判决明确。 3. 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案情解读危险驾驶罪构成要件及法律后果,重点释明“摩托车属机动车,酒后驾驶构成酒驾/醉驾”“村道属法律意义上的‘道路’”等农村常见误区,说明醉驾致财产损失交强险不予赔偿,还对土地纠纷、非法持枪等村民关切问题进行普法解答。 4. 此次巡回审判系平远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的实践,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效果。下一步法院将持续深化巡回审判,以更直观方式推动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助力平安法治平远建设。
为进一步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延伸基层法治宣传的“最后一公里”,近日,平远法院将庭审现场搬进河头镇向阳村村委会,对一起危险驾驶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以“当庭宣判+当场普法”的方式,为当地村民带来一堂“沉浸式”法治教育课。村“两委”干部、党员代表及周边群众共40余人旁听了庭审。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程序规范。随着法槌敲响,庭审正式开始。本案被告人陈某系该村村民,2025年11月14日凌晨,陈某酒后驾驶摩托车回家,途中碰撞到正在倒车的货车,造成陈某本人受伤、货车受损。经鉴定,陈某血液中的乙醇含量为103.05mg/100ml。
庭审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依次进行,法官当庭作出宣判,最终判处被告人陈某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宣判后,双方当庭表示不上诉。
庭审结束后,法官结合案情现场开展普法教育,详细解读了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立案标准及法律后果,并针对农村地区的常见误区进行重点释明:“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酒后驾驶摩托车同样构成酒驾或醉驾”“村道也属于法律意义上的‘道路’”。同时,法官明确指出,因醉驾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交强险不予赔偿,相关损失将由行为人自行承担。另外,法官还对土地纠纷、非法持有枪支、爆炸物等村民较为关心的问题,宣读了相关文件,并进行了深入浅出的法理讲解。现场一位村民感慨道:“今天法庭开到了村子里,对我们触动很大。以前总觉得‘喝酒开车只要不出事就行’,今后一定要严格遵纪守法,否则害人害己。”

此次巡回审判是平远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实践。通过将“庭审现场”变为“法治课堂”,有效实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良好社会效果。下一步,平远法院将持续深化巡回审判工作,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和社会关切,以更直观、更接地气的普法方式,推动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为平安平远、法治平远建设注入强劲的司法动能。
南方+记者 何苑妮
通讯员 李祎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