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佛山市城市路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1. 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为健全城市路灯管理制度体系、提升管理水平,组织草拟《佛山市城市路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6年4月22日至30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2. 社会公众可通过邮寄(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路98号数字化城市管理科,邮编528000)或电子邮件(fscg@fscg.foshan.gov.cn)反馈意见,提交时需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附件含该办法征求意见稿。 3. 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于2026年4月21日发布此征求意见公告。

为健全我市城市路灯管理制度体系,进一步提升城市路灯管理水平,我局组织草拟了《佛山市城市路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按照《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间为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30日。
社会公众如有建议意见的,请于2026年4月30日前以信件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给我局。具体途径如下:
1.通讯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路98号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数字化城市管理科(邮政编码:528000);
2.电子邮箱:fscg@fscg.foshan.gov.cn;
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附件:佛山市城市路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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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