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小课堂丨第九十期

1. 新闻内容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条,明确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时,当事人应及时办理转移登记。 2. 申请机动车转移登记需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当事人身份证明、机动车所有权转移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机动车行驶证等凭证。

佛山交警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条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应当及时办理转移登记。

申请机动车转移登记,当事人应当向登记该机动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验机动车,并提交以下证明、凭证: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编校:康铮

审核:张文海、蔡坤、周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