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小课堂丨第九十四期
1. 新闻内容主要介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十一条相关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需悬挂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号牌应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且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第十一条 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编校:康铮
审核:张文海、蔡坤、周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