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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普法|6起森林火灾和野外违规用火典型案例公布

1. 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林业局公布6起森林火灾典型案例,涉及2025年多地因祭祀、烧秸秆、烧木炭等违规用火引发的火灾事件,涵盖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强化防火警示。 2. 案例中,上坟祭祀引发火灾占比3起,其余为烧秸秆、烧木炭等野外用火,过火面积从0.6公顷至25.8公顷不等,凸显春季违规用火风险。 3. 处罚结果包含失火罪判决(有期徒刑1年9个月至3年,含缓刑)与行政处罚(警告或2000元至2500元罚款),体现法律对违规用火的严格约束。 4. 新闻呼吁群众引以为戒,自觉遵守防火规定,文明祭扫、绿色出行,共同守护生态安全。

云东海发布

春季历来是森林火灾易发高发期。为加强警示宣传教育,有效防范遏制森林火灾发生,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河南省林业局日前公布6起森林火灾和野外违规用火典型案例如下:

案例一:

2025年3月23日,刘某某一行三人到三门峡市义马市清风山盘龙沟上坟祭祀,刘某某点燃祭祀物品时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过火面积25.8公顷,受害森林面积20.4公顷。法院以失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9个月。

案例二:

2025年3月20日,济源示范区思礼镇卢某某因上坟祭祀,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过火面积3公顷,受害森林面积0.6公顷。法院以失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案例三:

2025年6月15日,郑州市登封市唐庄镇张某某因上坟祭祀,引发森林火灾。经鉴定,过火面积约0.61公顷,受害森林面积0.61公顷。法院以失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案例四:

2025年3月23日,南阳市淅川县毛堂乡某村发生山火,经查为该村村民朱某某上坟烧纸引发。朱某某因在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给予其警告,并处罚款2000元。

案例五:

2025年12月16日,新乡市卫辉市狮豹头乡某村村民刘某某违规焚烧秸秆并造成火情。刘某某因在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处以罚款1000元。

案例六:

2025年3月26日至4月1日,平顶山市鲁山县土门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某村居民杨某某在某村森林防火区内烧制木炭。杨某某因在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给予其警告,并处罚款2500元。

请广大群众引以为戒,自觉遵守防火规定,主动抵制违规用火,文明祭扫、绿色出行,共同守护平安家园。

源:中国森林草原防火

编辑:张颖茵

校对:冯晓碧

一审:徐艳芬

二审:刘静思

终审:林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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