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宣传微视频③ | 《没出息》信访普法版
1. 为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市、区信访局在《信访工作条例》施行四周年之际制作普法微视频,内容涵盖信访程序、途径、受理范围、办理时限及禁止行为等,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信访、维护合法权益。 2. 信访过程中,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六条,禁止六种行为,包括非法聚集围堵机关、携带危险物品、侮辱殴打工作人员、滞留滋事、煽动串联他人信访、借机敛财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3. 宣传倡导依法维权、理性表达诉求、遵规守矩,南海区信访局创新普法形式,引导群众学习依法信访知识,做懂法守法公民,体现依法信访的秩序性与合理性。
今年是《信访工作条例》施行四周年。为着力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信访、理性反映诉求,市、区信访局精心制作了普法微视频,带大家认识信访程序、信访途径、受理范围、办理时限、注意事项及禁止行为等内容,希望能帮助大家学好《条例》、读懂《条例》,自觉规范信访行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依法维权是权利,表达诉求要理性,遵规守矩讲程序,非法信访必处理。南海区信访局创新法制宣传普法形式,引导大家学习依法信访知识,做懂法守法公民!
制作单位:南海区信访局
根据《信访工作条例》,在信访过程中以下六个行为是禁止的:
第二十六条 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机关、单位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机关、单位,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
(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
(三)侮辱、殴打、威胁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毁坏财物;
(四)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
(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
(六)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行为。
【《条例》微视频】
①依法信访有秩序 合理诉求有回应
②反映诉求找对路,依法维权不迷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