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小课堂丨第一百一十期
1. 新闻内容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明确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时,驾驶人申请补发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档案核实后,应在收到申请3日内补发。 2. 新闻稿编校人员为康铮,审核人员包括张文海、蔡坤、周畅。

第二十七条 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机动车驾驶人申请补发的,应当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和申请材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与机动车驾驶证档案核实后,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日内补发。
编校:康铮
审核:张文海、蔡坤、周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