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异地长期居住备案承诺制有新变化!
1. 佛山市医保局发布政策调整,参保人异地就医可通过线上渠道办理备案,享受异地直接结算服务,简化报销流程。 2. 政策优化后,异地就医无需提前垫付费用,直接在定点医疗机构刷卡结算,提升参保人就医体验。 3. 异地直接结算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新增部分城市或医疗机构纳入直接结算体系,方便更多参保人使用。 4. 建议参保人及时关注政策细节,完善个人信息,确保异地就医备案有效,保障医保权益不受影响。




符合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人员等长期在参保地以外工作、居住生活的人员,可申请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
如果暂时无法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可以个人承诺方式办理。
但参保人以个人承诺方式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手续的,应履行承诺事项,仅在备案地享受医保待遇。备案后30日内(含)补齐相关有效备案证明材料的,在补齐材料后可在备案地和参保地双向享受医保待遇。未在30日内(含)补齐相关有效备案证明材料的,备案自动失效,恢复备案前待遇,且半年内不得再以个人承诺方式办理异地长期居住备案。

可通过“粤医保”微信小程序
或携带资料到参保所属医保经办机构
进行办理
登录“粤医保”微信小程序,点击“我的”,点击“已审核”,找到已审核通过的承诺制备案,点击“补充备案材料”,填写信息并提交需要补充的材料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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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佛山市医疗保障局
编辑:佛山新闻网 陈燕萍
校审:石唯廷、张子晗、李敏贤、陈绮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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