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偷几支稻穗被索赔55万元,法院:研发稻穗不是普通庄稼,偷育种材料属于侵权
1. 海南首例育种中间材料技术秘密侵权案在三亚宣判,一名男子潜入南繁育种基地窃取企业研发中的水稻育种材料。 2. 男子对盗窃行为不以为意,称只是盗取寻常稻种,不愿承担责任,涉事企业遂起诉维权。 3. 法院审理认定,被盗种子属未面世研发成果,基地有围栏、监控等保密措施,受法律保护的种业商业秘密。 4. 法院判决男子王某赔偿15万元,原告企业最初索赔55万元。
近日,海南首例育种中间材料技术秘密侵权案在三亚公开宣判。一名男子潜入三亚南繁育种基地,悄悄偷走企业还在研发的水稻育种材料。事发被追责后,他满心不以为意,坚称只是盗取寻常稻种,根本算不上侵犯技术机密,不愿承担任何责任。涉事企业随后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法院审理厘清关键,这批专属育种种子属未面世研发成果,基地围栏、监控、隔离网一应俱全,全程层层设防严加保密,是受法律严格保护的种业商业秘密。原告企业起初索赔55万元,法院结合案情最终判决男子王某赔偿15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