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小课堂丨第一百二十二期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明确,人行横道信号灯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的可继续通过或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2. 该新闻稿的编校为康铮,审核人员包括张文海、蔡坤、周畅。

第三十九条 人行横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二)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编校:康铮
审核:张文海、蔡坤、周畅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明确,人行横道信号灯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已进入的可继续通过或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2. 该新闻稿的编校为康铮,审核人员包括张文海、蔡坤、周畅。

第三十九条 人行横道信号灯表示: (一)绿灯亮时,准许行人通过人行横道; (二)红灯亮时,禁止行人进入人行横道,但是已经进入人行横道的,可以继续通过或者在道路中心线处停留等候。
编校:康铮
审核:张文海、蔡坤、周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