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机动车灭失注销?
1. 机动车灭失注销需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申请人需书面承诺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导致车辆灭失并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2. 办理注销登记需提交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原件(遗失的无需提供),以及相关书面承诺。 3. 个人办理机动车灭失注销登记须由所有人本人办理,不可代办。 4. 该文本编校为康铮,审核人员包括张文海、蔡坤、周畅。

如何办理机动车灭失注销?
提供相关书面承诺可办理。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64号)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相关规定,机动车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造成机动车灭失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向登记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申请人因机动车灭失办理注销登记的,应当书面承诺因自然灾害、失火、交通事故等导致机动车灭失,并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
所需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2.机动车登记证书、行驶证、号牌原件(如遗失,无需提供);
3.相关书面承诺。
注意:
个人办理机动车灭失注销登记的,需机动车所有人本人办理,不能代办。
编校:康铮
审核:张文海、蔡坤、周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