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关于征求《佛山市城市容貌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1. 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修订《佛山市城市容貌标准(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城市容貌管理、提升文化品位及塑造城市形象,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期为2026年5月27日至6月26日。 2. 公众可通过邮寄信件(地址: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路98号市容管理科,邮编528000)或电子邮件(邮箱:fscg@fscg.foshan.gov.cn)反馈意见,需留下姓名及联系方式以便联系。 3. 附件为《佛山市城市容貌标准(征求意见稿)》.doc,落款单位为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发布日期为2026年5月27日。

为规范佛山市城市容貌建设与管理,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反映地方特色,塑造文明、整洁、有序的城市形象,我局修订了《佛山市城市容貌标准(征求意见稿)》,现按照《广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期间为2026年5月27日至2026年6月26日。
社会公众如有建议意见的,请于2026年6月26日前以信件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给我局。具体途径如下:
1.通讯地址: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路98号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容管理科(邮政编码:528000);
2.电子邮箱:
fscg@fscg.foshan.gov.cn;
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附件:佛山市城市容貌标准(征求意见稿).doc
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6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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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佛山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