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小课堂丨第一百四十八期
1.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机动车载运超限物品行经铁路道口的,应当按照当地铁路部门指定的铁路道口、时间通过。 2. 机动车行经渡口时,应当服从渡口管理人员指挥,按照指定地点依次待渡,且上下渡船时应当低速慢行。

第六十五条 机动车载运超限物品行经铁路道口的,应当按照当地铁路部门指定的铁路道口、时间通过。 机动车行经渡口,应当服从渡口管理人员指挥,按照指定地点依次待渡。机动车上下渡船时,应当低速慢行。
编校:康铮
审核:张文海、蔡坤、周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