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口的“毒”,你真的认得出吗?
1. 新闻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条款,明确非法持有毒品罪(如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等对应不同刑期)、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的处罚标准,并强调引诱、教唆、欺骗或强迫未成年人吸毒从重处罚。 2. 新闻给出远离毒品的警示建议,包括警惕成分含糊、声称含“特殊配方”的可疑产品,谨慎对待陌生人的“馈赠”,发现涉毒线索应立即拨打110举报。
来点小零食?
奶茶?可乐?巧克力?
等等,你确定它们真的只是零食?
“糖衣”里面包的是什么?
谁给你的?
“好朋友”?“大哥哥”?
友好的陌生人?
↓↓↓




相关法条
生命只有一次
毒品绝不可试!
大家一定要擦亮双眼
提高警惕!
警惕夸张宣传的产品
购买前仔细查看产品包装上的
正规批准文号、生产厂家、
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
看清成分列表
如遇成分含糊不清、有可疑成分
或声称含有“特殊配方”“神秘成分”等
一定要远离
交友须谨慎
陌生人递来的“馈赠”
多留个心眼!
发现涉毒线索
立即拨打110举报
共同守护社会安宁!

指导单位: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出品单位: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人民法院
制作单位:佛山市新闻传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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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郑晓琦
审校:吕慧敏、冷瑞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