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英九,被判无罪确定

1. 台“最高法院”7月8日驳回“三中案”相关上诉,马英九被判无罪确定。 2. “三中案”源于2003年台湾修改规定,马英九任国民党主席时处理党产,出售“中广”“中视”“中影”股权及党部大楼,被指造成72亿新台币损失,涉嫌背信、洗钱等罪,2014年查无不法,2017年重启调查。 3. 2021年台北地方法院一审马英九等人无罪,“中影”公司前董事长蔡正元获刑;2025年台湾高等法院二审维持原判,检方上诉后“最高法院”驳回,马英九等人无罪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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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最高法院”8日驳回“三中案”相关上诉,中国国民党前主席马英九被判无罪确定。

马英九(资料图)

“三中案”源于2003年台湾修改相关规定,确立所谓“党政军退出媒体”,马英九担任中国国民党主席期间,为处理党产争议,相继将国民党控制的“中广”“中视”“中影”三家公司股权及原党部大楼出售,被指控造成国民党损失72亿元新台币,涉嫌背信、洗钱等罪。2014年,该案以“查无不法”结案。2017年,有民意代表称获得新证据,要求重启调查,台北地检署以特别背信罪起诉。

2021年,台北地方法院宣布一审判决结果,马英九等人无罪,“中影”公司前董事长、前民意代表蔡正元被判3年6个月有期徒刑。同年,检方向台湾高等法院提出上诉。

2025年12月31日,台湾高等法院二审宣判,维持对马英九等人的无罪判决;蔡正元仍被判3年6个月有期徒刑。检方针对马英九等人无罪部分提出上诉。

台“最高法院”审理后,于今年7月8日驳回检方上诉,马英九等人无罪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