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海关总署:对氦气实施临时禁止出口管理
1. 商务部、海关总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决定对氦气(海关商品编号:2804290010)实施临时禁止出口管理。 2. 该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后续相关调整将另行公告。
财联社7月10日讯,据商务部网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有关规定,商务部、海关总署决定对氦气(海关商品编号:2804290010)实施临时禁止出口管理。
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后续相关调整将另行公告。

1. 商务部、海关总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决定对氦气(海关商品编号:2804290010)实施临时禁止出口管理。 2. 该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后续相关调整将另行公告。
财联社7月10日讯,据商务部网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有关规定,商务部、海关总署决定对氦气(海关商品编号:2804290010)实施临时禁止出口管理。
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后续相关调整将另行公告。
